2016-06-09

原创者变成了改编者IP时代,编剧的生存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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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们探讨在IP时代的生存空间。

互联网思维浪潮下,影视产业内外皆有巨变:面向更年轻观众的创作思维、生产影视作品的新方式正在逐渐引导市场风向的转变。IP时代来临了。新题材,新风格,新的审美取向正在侵蚀传统编剧的生存空间,让原本处在“温饱”的编剧行业再度面临危机。跟风、坚守还是转型,这个时代的编剧路在何方?

IP时代的编剧:原创还是改编?

近几年热度暴涨的IP引来了整个影视产业链的共同关注与狂热追捧。编剧,作为整个产业的灵魂,对于IP改编与原创的看法却是复杂的。以往编剧是原创的核心,但在如今90%的新剧都源自小说IP的情形下,编剧便从一个剧本的原创者变成了剧本的改编者,这固然算角色革新,但也未尝不是一种无奈。

《武媚娘传奇》的编剧潘朴就认为:“创作者最大的乐趣还是原创,更令人有满足感。对于IP改编,我也能够接受,其实去改编一个自己喜欢的小说,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一个IP可以当作一个素材来看,改编时由编剧赋予它新的生命。原创和IP改编,编剧可以有自己的喜好,但绝对都可以做。”

虽然不再是原创,但是IP改编依然对编剧高的要求。“其实改编并不比原创轻松”,曾经改编过《小李飞刀》和《赵氏孤儿案》的编剧陈文贵深有感触。水平特别高的小说蕴含的意识性很强,思想性很强上的东西很多,但人物的间语言、行动相对较少,改编为剧本时的难度很大。

《小丈夫》编剧李潇以美剧《行尸走肉》为例,阐明了自己的见解:“原著小说一般都有惊人的内核,这就要求编剧同时要有强大的自我意识,能够根据自我喜好去驾驭原著。改编很成功的《行尸走肉》就改编自动漫,但电视剧的价值观、情节等等方面都高于动漫。所以这种驾驭能力是很重要的。”

《离婚律师》编剧陈彤用生动的比喻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原创像自己生孩子,改编像代孕,都很有难度。改编需要更多、更高的辅助性手段,更需要加强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虽然看法见地各不同,但编剧们纷纷赞同的是,原创没有束缚改编,可以自由地创作。小说和影视剧属于不同的门类,好的小说也需要“手艺人”用心改编才能适合拍摄电视剧。改编也需要倾情投入。有能力的编剧可以全能,选择上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必要纠结。

编剧:IP时代,我们依然需要“话语权”

但投资方显然对IP改编有更大的倾向性,“好的原创故事和IP我们都喜欢,都会投资拍摄,但我们还是更倾向去投资好的IP,因为它们已经过市场检验,较原创风险更小。”

但是当编剧从一个原创者变成了改编者之后,他们的“话语权”正在经历一场新的挑战。因为购买了IP,投资方与制片方,必定会参与到剧本的改编之中,对编剧的干预很多。编剧话语权的问题也是行业内深受关注的话题。

编剧李潇认为有时候编剧自我意识太强,看待剧本像看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可能有失公允。这时候是需要听取别人意见的。但同时也需要有自我判断。因为编剧不仅仅是文字工作者,更是一个影视产业上下游之间沟通调整的桥梁。

编剧彭三源则从投资方的角度换位思考:“有名气的编剧话语权会更大,一流编剧遇到大修改很少。但修改剧本对编剧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需要考虑投资方,要对投资方制片方抱有感恩的心。我相信如果每个编剧都谨遵职业操守,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编剧界会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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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创作

怎样兼顾网台联播?

随着互联网在大众生活中日益普及,观众欣赏电视剧的平台也由以往固定的电视台转战到了灵活自由的网络。各大视频网站、APP成为年轻人欣赏电视剧的重要“根据地”,网剧也占据了目前我国电视剧市场的半壁江山。

网络发展给编剧行业带来的变化亦很巨大。“互联网的存在给了编剧更多选择,不能进黄金档的电视剧可以在互联网得到展示”,《盗墓笔记》编剧白一骢说,“互联网播出周期比电视台要短,这也使得编剧的创作生命变长。”

作为年轻一代编剧,《花千骨》编剧饶俊则感受到网络提供给年轻编剧更多机会。

潘朴认为,对电视剧来说,网络最大的益处在于它极大地拓宽了编剧的创作题材,更好地丰富了国产剧的类型。例如以前电视台很少见的硬科幻,悬疑推理剧都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与追捧。

网络剧的丰富类型也意味着电视台和网络有着不同审美观众群,如何做到兼顾也是业内关注的焦点。白一骢认为电视台与网络观众群的区别只在时间,观众追的是内容,互联网的确提供了细分市场的可能性,但真正需要的是剧内容好、质量高,而不是细分类型迎合单一受众。

潘朴亦持相似的观点,编剧需要尊重观众的智商和审美,而不是让刻意迎合来指导创作。

努力使剧本内容更饱满,质量仍是适应市场的不二法门,这是编剧们共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