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0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纪录片类别章程
第一条 总则
本章程适用于报名参加第30届上海电视节(以下简称“电视节”)白玉兰奖纪录片类别的节目。
第30届上海电视节将于2025年6月举办。
第二条 奖项设置
最佳系列纪录片、最佳纪录片。
第三条 报名条件和报送要求
1.报名作品须为已在国内外电视台或网络平台播出过的纪录片。多集纪录片报名最佳系列纪录片奖项,单集作品报名最佳纪录片奖项。系列纪录片指分为若干集连续播放、内容相对集中且形成统一主题的纪录片。作品题材、拍摄手法不限。
2.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首播。
3.报名节目须提供电视台播出证明或网络平台上线证明。
4.若节目在报名时尚未播出,须在寄送资料时提供由播出平台出具的拟播出证明,最终以实际播出情况为准。
第四条 报名主体
1.节目由拥有该节目版权的个人或机构报名。
2.合作制片的各方需确定一方为报名方。
第五条 报名方式和时间
1.所有报名节目参赛、参展的个人或机构,必须在电视节官方网站(www.stvf.com)进行节目申报,在线填写报名表,并保证填写内容准确真实。
2.电视节官方网站在线节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第六条 节目报名资料
在电视节官网在线填写报名表并成功提交后,须递交以下材料:
1.节目视频:所有报名纪录片均需提交完整剧集。
2.节目物料(电子版):高清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一,分辨率300dpi或以上)、高清节目剧照3-5张(每张大小在分辨率300dpi或以上)、片花(3分钟以内)。
3.电子版物料可以直接在上海电视节官网报名页面上传,或以U盘/硬盘存储形式寄送至电视节组委会。
4.所有视频材料需提供mp4/avi/mov等可供电脑播放的格式。
第七条 报名资料送达
报名节目的个人或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节目报名材料寄送电视节组委会。寄送地址:
上海电视节组委会(纪录片)
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0楼
邮编:200041
电话:021-22009851
传真:021-62552000
第八条 评选及颁奖
(一)初评
由电视业界专家组成的上海电视节选片委员会将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节目进行审看及投票,产生入围名单。组委会将于2025年5月对外公布入围节目名单,并通知报名该节目的个人或机构。
(二)终评
电视节组委会将聘请业内专家组成白玉兰奖纪录片类别国际评委会,在电视节期间对所有入围节目进行审看和投票,确定各奖项获得者,并于颁奖礼现场宣布结果。
(三)颁奖
电视节组委会将邀请入围节目的一位代表(导演或制片人)出席电视节下列提名活动和颁奖典礼,相关人员应预留时间参加。
1.“荣耀之夜”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提名活动。组委会将在2025年6月举办“荣耀之夜”第30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提名活动,并向入围节目与个人颁发入围奖杯与入围证书。
2.“白玉兰绽放”颁奖典礼暨上海电视节闭幕式。组委会将在2025年6月举办“白玉兰绽放”第30届上海电视节颁奖典礼,并在颁奖礼上宣布最终获奖名单,向获奖节目与个人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第九条 节目展播
1.电视节组委会将遴选部分优秀的海外报名节目,在征得片方授权后,在电视频道进行展播。
2.入选展播的节目,电视节组委会将于2025年4月通知报名节目的个人或机构。
第十条 宣传与推广
1.电视节组委会将充分利用电视节官方网站、官方合作媒体、电视节电视市场等渠道,为电视节参赛参展节目做宣传推广。
2.如报名节目的个人或机构没有提供节目片段或片花,电视节组委会有权免费使用不超过5分钟的报名节目片段用于媒体宣传。
3.电视节组委会有权对获奖节目进行存档,该项存档仅用于资料保留,不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第十一条 其他
1.凡报名参加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纪录片类别的评选,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2.本章程以中文拟定并翻译成英文,如英文版与中文版发生冲突,以中文版为准。
3.电视节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电视节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