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国际影视云市场”。(以下简称“云市场”)。
上海电视节和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为“云市场”的组织方(以下简称“组委会”)。“云市场”包含设置“云展览”“云洽谈”“云活动”和“云服务”等板块,与线下上海电视节电视市场和上海国际电影节电影市场的内容既有区别又相互交融,为中外影视公司和机构的展示和交流搭建云平台。
凡报名参加“云市场”,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第二条 举办日期与方式
举办日期:2023年6月9日至23日
举办方式:上海电视节和上海国际电影节官方网站设立“云市场”专区
网络地址:
onlinemarket.stvf.com
onlinemarket.siff.com
第三条 线上展位申请
1.凡申请“云市场”展位的参展商,需登录上海电视节官网(www.stvf.com) 或上海国际电影节官网(www.siff.com)在线填写“云市场”《线上展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0日。
2.参展商申请的线上展位仅限自用,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转让或分配给其他公司,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参展商的参展资格,已支付的展位费不予退还。
3. 如同时参加电影专区和电视专区在线展览板块的参展商需分别申报。
4.组委会具有批准或拒绝展位申请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的权利。
第四条 线上展位费用支付
1.展位价格
类别 | 价格 |
普通展位 | 3,000元/个 |
大型展位 | 12,000元/个 |
联合展位 | 25,000元/个 |
参展商在签订展位申请表(代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全部展位费,并将支付凭证用电子邮件发送给组委会,否则展位申请无效。
2.参展商不按规定日期付款,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展。
3. 参展商已递交《线上展位申请表》并支付费用后,由于自身原因需要退出,须在《线上展位申请表》生效起的30天内,并于2023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申请退展,否则所付费用不予退还。2023年5月1日(含当日)后递交《线上展位申请表》的展位不可申请退展。
1.线上展位的基本配置如下:
类别 | 注册账号(个) | 配置 | |||
中英文简介 | LOGO | 海报(张) | 视频(分钟) | ||
普通展位 | 5 | √ | √ | 5 | 2 |
大型展位 | 20 | √ | √ | 20 | 10 |
联合展位 | 30 | √ | √ | 30 | 30 |
2.各类展位均包含参展商中英文简介、LOGO、海报、视频、人员注册及在线洽谈功能,联合展位各参展公司总共可展示30张海报及30分钟的视频宣传,大型展位及联合展位的参展商享有在“云市场”主页内优选展商专区公司LOGO露出。
3.参展商所有上传的文字、海报及视频等需要在线上展位内展示的资料须在5月20日之前提供给组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上进行宣传洽谈。
第六条 注册来宾账号管理及权限
1.所有“云市场”参会人员须在线完成注册,由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线上展示及洽谈。
2.注册来宾账号为实名认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取消非本人使用的账号。
第七条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佳(电视专区展位)
电话:86-21-22009833
传真:86-21-62552000
邮箱:jennifer@stvf.com
联系人:严涵(电影专区展位)
电话:86-21-22009816
传真:86-21-62552000
邮箱:yanhan@siff.com
联系人:赵一潞(“云市场”活动)
电话:86-21-22009831
传真:86-21-62552000
邮箱:marketevents@siff.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211号20楼
邮编:200041
第八条 其他
1. 组委会将随时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并遵循国家防疫防控政策。如疫情防控需要,组委会可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届时将及时提供最新最确切的信息。
2.本章程以中文拟定同时翻译成英文,如英文版和与中文版发生冲突,以中文版为准。
3.上海电视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电视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所有。
主办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