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3 13:08:37

第28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综艺类别章程

 

第一条 总则

本章程适用于报名参加第28届上海电视节(以下简称“电视节”)白玉兰奖综艺类别的节目。

原定于2022年6月举办的第28届上海电视节顺延至2023年6月举办,原报名周期内已报名参加白玉兰奖综艺类别的节目,无需重复报名。

 

第二条 奖项设置

最佳综艺节目

 

第三条 报名条件和报送要求

1.制作、播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2.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首播的综艺节目。

3.若节目在报名时尚未播出,须在寄送资料时提供由播出平台出具的拟播出证明,最终以实际播出情况为准。

 

第四条 报名主体

1.节目由拥有该节目版权的个人或机构报名。

2.合作制片的各方需确定一方为报名方。

 

第五条 报名方式和时间

1.所有报名节目参赛、参展的个人或机构,必须在电视节官方网站(www.stvf.com)进行节目申报,在线填写报名表,并保证填写内容准确真实。

2.电视节官方网站在线节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第六条 节目报名资料

在电视节官网在线填写报名表并成功提交后,须递交以下材料:

1.节目视频:请寄送符合报名条件的任意三期节目视频。

2.节目物料(实体版):主持人或嘉宾签名剧照3-5张。

3.节目物料(电子版):主创人员表、高清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一,不含广告,(分辨率300dpi或以上)、高清剧照5张(含主持人、嘉宾剧照,(分辨率300dpi或以上)、片花(3分钟以内)。

4.电子版物料请以DVD刻录形式或U盘/硬盘存储形式与实体版物料一并寄送至电视节组委会。

5.所有视频材料需提供mp4/avi/mov等可供电脑播放的格式。

 

第七条 报名资料送达

节目报名个人或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节目报名材料寄送电视节组委会。寄送地址:

上海电视节组委会(综艺)

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0楼

邮编:200041

电话:021-22009867

传真:021-62552000

 

第八条 评选及颁奖

(一)初评

1. 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收视、点播、口碑、市场反响、业界评价等综合数据产生初评候选名单。

2. 电视节组委会通过第三方独立监票机构向由电视业界专家组成的上海电视节选片委员会发送第一轮选票。根据选票统计结果,产生入围名单。组委会将于2023年5月对外公布入围节目名单,并通知报名该节目的个人或机构。

(二)终评

电视节组委会将就入围名单向选片委员会发送第二轮选票,根据选票统计结果,产生获奖名单,并于颁奖礼现场宣布结果。

(三)颁奖

电视节组委会将邀请入围节目的一位代表(制片人、导演或主创人员)出席电视节下列提名活动和颁奖典礼,相关人员应预留时间参加。

1.“荣耀之夜”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提名活动。组委会将在2023年6月举办“荣耀之夜”第28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提名活动,并向入围节目与个人颁发入围奖杯与入围证书。

2.“白玉兰绽放”颁奖典礼暨上海电视节闭幕式。组委会将在2023年6月举办“白玉兰绽放”第28届上海电视节颁奖典礼,并在颁奖礼上宣布最终获奖名单,向获奖节目与个人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第九条 宣传与推广

1.电视节组委会将充分利用电视节官方网站、官方合作媒体、电视节电视市场等渠道,为电视节参赛参展节目做宣传推广。

2.如报名的个人或机构没有提供节目片段或片花,电视节组委会有权免费使用不超过5分钟的报名节目片段用于媒体宣传。

3.电视节组委会有权对获奖节目进行存档,该项存档仅用于资料保留,不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第十条 其他

1.凡报名参加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综艺类别的评选,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2.电视节组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主办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上海市人民政府